Ocean Tomo 知识产权交易

密尔沃基电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等诉实 耐宝公司

美国威斯康星州东区地区法院 案件编号 2:14-cv-01296

案例类型

专利侵权诉讼

技术

无绳电动工具中的锂离子电池

案情简介

密尔沃基工具公司,是一家位于美国密尔沃基市的电动工具公司,它是无绳电动工具行业的 重要创新机构。2005年,密尔沃基工具公司推出了V28™系列锂离子电动工具,这是世界上 首款采用锂电池组充电的高电流手持式无绳电动工具。V28™系列不仅能提供像有绳工具一样 的动力,而且足够轻巧,方便使用。密尔沃基工具公司的母公司是创科实业有限公司。该公 司总部位于中国,是行业内领先的电动工具、家装产品的营销商、制造商和供应商。在密尔 沃基工具公司推出V28™系列之后,被告实耐宝公司像很多工具制造商一样,也在自家工具中 引入锂电子电池组。

原告密尔沃基工具公司称被告实耐宝公司盗用原告的三项专利技术,构成专利侵权。Ocean Tomo的Malackowski先生代表原告,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提供专家证言。其他参与作证的 Ocean Tomo专家有Rich Lettiere 和Chelsea Nacker。

案例结果

在专利无效诉讼与专利侵权诉讼中,原告获胜。法庭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780万美元,恰符合 Malackowski先生在专家证言中建议的损害赔偿金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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